1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罚款18万元;王进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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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 阳光产险四平中心支公司被罚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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