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2月7日丨同程旅行(00780.HK)公告,于2024年2月7日,投资者(分别为公司的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一家并表联属实体)、目标公司广州旅金科技有限公司及卖方苏州同程旅金科技有限公司订立意向书,据此,建议卖方应出售且投资者应收购目标公司约55.14%股权,总代价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指示性代价。
目标集团主要从事数字金融服务。截至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由(i)卖方持有约55.14%;(ii)同程网络(为公司的并表联属实体)持有约13.85%;及(iii)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政府机构)间接全资拥有)持有约17.23%,除上文所述者外,概无其他股东持有目标公司的10%或以上股权。
董事会认为可能收购事项符合集团的业务发展策略,即(i)引入金融科技,提升用户支付体验,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及(ii)通过提供为契合旅游产业生态链的金融科技产品、数位化科技解决方案等,加深与旅游行业产业链的合作。